我就是期货公司员工。自己和配偶的名下都不可以有期货账户。如果有的话就是违规。我们不可能有什么内幕消息,就是做业务的,挣底薪和手续费。操盘就算了,这是技术活,一般客户进来3个月左右死翘翘,几乎没有客户可以稳定盈利。但是也有那么一两个人的账户可以长年稳定盈利的,因为我们可以看到期货公司客户操盘的数据,所以知道客户大概活多久,这就是比一般投资者算是优势的地方,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七款规定:期货从业人员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该办法对期货从业人员的解释如下:《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期货人员是指:
1、期货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2、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中从事期货结算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3、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管理人员和结算人员;
4、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中从事期货经营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不影响,结算价是用来做盘后各期货公司计算盈亏的,为了防止有人故意操纵最后几分钟的价格,所以搞了个结算价。
收盘后,期货公司之间,根据结算价计算盈亏,比如a公司客户亏了500w,b公司客户赢了500w,a向b划拨500w过去,实现当天结算,防止穿仓。对于个人,收盘后你也无法出金,等晚上开盘,又是一个新的价格,所以结算价不影响你
期货从业人员是从事期货行业的工作人员,包括期货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从事期货结算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等。
对于期货从业人员来说,按照规定是禁止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的,这主要是防止期货从业人员侵害客户的利益,或客户担心期货从业人员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如果期货从业人员买卖期货,会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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